為民服務流程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死亡證明書(行政相驗)
1.證件:死亡者身分證、死者生前就診病歷摘要證明或村里長證明。
2.工作流程:填寫行政相驗申請書→醫師前往驗屍→繳費取收據→發給證明書。
3.費用:五份以內250元,每增一份加收10元。
4.辦理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8:30~11:30,下午14:00~16:30。
※ 意外死亡或非病故者不予受理,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。
註1.每週三、五下午&每月最後一個上班日固定休診半天;星期六、日及國定例假日休息。
註2.如遇醫師請假及出差則休診,並另行張貼公告;門診時間詢問電話:049-2522904轉101。
1.證件:死亡者身分證、死者生前就診病歷摘要證明或村里長證明。
2.工作流程:填寫行政相驗申請書→醫師前往驗屍→繳費取收據→發給證明書。
3.費用:五份以內250元,每增一份加收10元。
4.辦理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8:30~11:30,下午14:00~16:30。
※ 意外死亡或非病故者不予受理,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。
註1.每週三、五下午&每月最後一個上班日固定休診半天;星期六、日及國定例假日休息。
註2.如遇醫師請假及出差則休診,並另行張貼公告;門診時間詢問電話:049-2522904轉1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