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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民服務流程
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

死亡證明書(行政相驗)

1.證件:死亡者身分證、死者生前就診病歷摘要證明或村里長證明。

2.工作流程:填寫行政相驗申請書→醫師前往驗屍→繳費取收據→發給證明書。

3.費用:五份以內250元,每增一份加收10元。

4.辦理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  上午8:30~11:30,下午14:00~16:30。

※ 意外死亡或非病故者不予受理,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。

註1.每週三、五下午&每月最後一個上班日固定休診半天;星期六、日及國定例假日休息。

註2.如遇醫師請假及出差則休診,並另行張貼公告;門診時間詢問電話:049-2522904轉1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