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民服務流程
外籍配偶醫療補助申請服務流程
外籍配偶產前檢查補助申請流程及說明
項目 | 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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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: | 一、至衛生所申請「補助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(請攜帶證明文件)。 二、衛生所開立「補助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。 三、至接生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。 四、醫療所院填具「補助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與「補助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前檢查個案補助款申領清單及領據(醫療院所用)」送各所轄衛生所後向衛生局提出申請。 |
受理時間: | 上班時間(AM8:00~12:00,PM13:00~17:00) |
申請資格: | 外籍與大陸配偶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且尚未設籍者。 |
應備證件: | 一、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。 二、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。 三、媽媽手冊。 |
費 用: | 無 |
服務單位: | 芬園鄉衛生所 |
服務電話: | 049-2522904 |
補助內容: | 產前檢查每次補助600元為上限(不超過10次/胎) |
處理天數: | 證件完備約需30分鐘。 |
備 註: | 一、依據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」。 二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相關規定修正則一併修正。 |